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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使用电子行程单备案 北京12家旅行社遭通报

  • 2022-05-28 01:22:03

  • 作为打击“一天游”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,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“北京市旅游条例”明确规定旅行社需要使用电子线路备案,但一些旅行社对新规定视而不见。据北京市旅游局最新通知,在对天安门地区旅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顿中,包括北京国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等,存在未按规定举报的使用电子旅游表格的违法行为。

    据北京市旅游局介绍,在专项整治过程中,发现北京国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龙友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集团共17家,其中北京首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行社集团共17家,包括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四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。市旅游执法旅已查处北京科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北京燕共和旅行社有限公司,两家旅行社没有使用电子旅游清单违法行为。

    8月16日下午,北京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联合会见了部分旅行社领导,指出了违法行为。市旅游执法队已对上述违法行为正式立案,并将按照“北京市旅游条例”的规定,依法予以处罚。

    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的“北京市旅游条例”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活动实行电子行程管理。旅行社应当在旅行开始前,通过旅游公开信息和咨询平台,向旅游行政部门记录团队旅游信息。”针对违法行为,北京市旅游条例还明确规定,旅行社不按照规定向旅游行政部门提交团队旅游信息的,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;情节严重的,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。北京市旅游局再次强调,市旅游局将与有关部门一道,加大对旅行社实施电子行程的检查和处罚力度。